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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咨询问答

2003-3-13 7:0  【 】【打印】【我要纠错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由人事部和财政部共同设立以来,截止2002年底,已顺利举行了六次全国考试,2003年是第七次全国统一考试,为了更好地使考生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便于考生复习考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现就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今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如何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

  答: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24号)的有关规定,报名时间由各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和资产评估考试部门在3月20日至4月20日内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可查询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网站或有关报纸公告。

  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申请免试的还需当场提供相关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经报名审核合格后,领取并填写相关报名表格,然后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管理单位盖章后,再交回报名地点。考生报名时需按标准缴纳报名费。

  二、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名条件是什么?应届大学毕业生今年是否可以报考?

  答:根据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的规定,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报名条件是: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应届大学生不能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免试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怎样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免试?

  答: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门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考生在报考时应当时向报考部门出示资格证书原件,经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审查合格后,确定免试科目。

  四、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都有哪些?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有五个科目,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经财政部和国家人事部协商,考试时间由原计划的9月19-21日调整到10月10-12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是:

  10月10日,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10月11日,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00 财务会计

  10月12日,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五、考试成绩有效期是怎样计算的?

  对参加不同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不一样。

  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即有一科获得免试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每科分数是多少?题型和题量是怎样安排的?

  答:200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各科的总分是160分,每科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其中,客观题分数是100分,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部分组成;主观题分数是60分,通常由4-5道题组成。

  七、我申请了对2002年考试成绩核查的,不知什么时候核查结果能出来?

  答:根据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申请查卷。核查内容包括对查卷申请人在答题卡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估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受理范围,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计划,近期内对申请核查考试成绩考生的主观题成绩进行核查,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和对应考人员负责的态度进行查卷。如在查卷中发现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更正,并于全国报名开始前(3月20日)通知有关部门和查卷申请人,对查卷申请人成绩没有发生变更的,将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3-3-10